深圳工商注册常见六大问题 您的位置在: 首页 > 前海公司注册
【1】 、 企业的经营范围与企业的名称有什么关系?理论上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表述内应当需要与企业经营范围是一致。
【2】 、 什么人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担任情况须由公司章程规定。
【3】 、 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能不能同时担任其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可以。
【4】 、实收资本到位,是不是要提供验资报告或其他的证明?实收资本是不是需要备案的?
认缴制的有限公司,以后实收资本到位,备案可由公司自主选择来或不来;不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的,可以在每年的年报填写实收资本的到位情况即可。
【5】 、公司名称前面可以不加入“深圳市”的情况有哪些?
已设立的企业名称变更的需经过注册分局初审,然后报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
(3)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6】 、若申请含有“前海”的字样的企业名称,要符合什么条件?
(1)单独以“前海”的字样作为企业名称中字号的,还是需要经由前海管理局的审批同意之后,通过网上申报的形式报予我局核准
(2)名称中含有“前海”字样额,审核时应当注意名称中的行业是不是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要求,不符合《目录》,不允予核准;
(3)已设立的企业不得变更至前海,名称中也不得使用“前海”这两字眼。